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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旺旺畜牧場(二)

文號
30-108-11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11/01
違規日期
2019/02/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4,67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中區督察總隊108年2月18日執行督察時,輸送畜牧場廢水管線有疏漏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污染水體,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467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復興三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八角亭段138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