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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富樂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2007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21
違規日期
2019/12/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上開廠區東側貯存盛裝氫氧化鈉之空桶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安招路八三二巷二號、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安招路八三二巷四號
統一編號
4507298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