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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9/16
- 違規日期
- 2023/0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2年01月15日15時19分會同陳情人至現場(該廠後方溝渠及鄰近農田)查察,稽查時未發現有廢污水(陳情人所述重金屬液體),目視鄰近農田亦未發現明顯污染之情事(水體無異常及異味)。2.遂本局至該廠會同負責○○查察,經查該廠從事廢棄物清理及再利用之行業(收回太空包,後將其破碎、洗滌、壓實打包),現場未作業。3.○○表示於今日上午洗滌水因收回水循環系統阻塞導致異常後溢出些許廢污水流至鄰近農田,事發○○立即進行清理作業,本局稽查時已無水污染之情形,並表示下午已休息,現場未作業。4.另查該廠從事廢棄物清理及再利用行業,而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與業者確認無誤,並另業者取得相關許可後,始得作業。5○○口頭表示將於今日(112年01月15日)起結束營業,另有關該廠設立是否符合規定,將函文相關單位依權責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麻園村榮貫路一之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麻園村榮貫路1-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