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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佶企業社

文號
41-106-08034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24
違規日期
2017/05/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5月31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本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117號對面場地稽查,發現萬佶企業社於場地內回收貯存廢機動車輛,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完成,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貯存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清理場內貯存廢機動車輛並停止回收行為。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七甲里南潭二街九九巷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117號對面
統一編號
1016844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