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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達企業社

文號
21-108-01007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1/17
違規日期
2019/0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VNF-70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執行機車路邊稽查檢驗,以儀器檢驗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結果碳氫化合物HC濃度達12627ppm,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93年1月1日以前出廠排放標準9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於108年3月4日前完成改善。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龍昌里龍川街一三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旁
統一編號
100188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