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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4/11
- 違規日期
- 2022/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14日至大雅區秀雅段282地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堆置清運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等,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廢棄物於上述地點,前述行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里中山北路一九九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平和路秀雅段28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