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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佛教淨覺育幼院

文號
31-105-11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1/09
違規日期
2016/10/13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正忠路四五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正忠路45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