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偉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8-060028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18
- 違規日期
- 2019/04/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4月18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實驗室機台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D-1504),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一六、一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16、16-1號
- 統一編號
- 8452090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