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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廍畜牧場
- 文號
- 30-100-080014
- 處分日期
- 2011/08/30
- 違規日期
- 2011/07/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10月14日前,檢具封閉繞流口之照片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分 限改日期:100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及97年5月1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號令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3規定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頂廍村上林路頂廍段四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頂廍村上林路頂廍段461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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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