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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52
- 處分日期
- 2021/04/28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管制編號:H47B4620)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之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規定辦理,合先敘明。(二)查貴事業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再利用廢棄物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勾稽區間:109年7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9年7月至109年12月份貯存、原料使用及收受量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二)查貴事業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再利用廢棄物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勾稽區間:109年7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9年7月至109年12月份收受貯存、原料使用及營運紀錄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