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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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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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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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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5/13
- 違規日期
- 2025/03/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環境部逸散查核案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稽查,現場運作中,查核物料堆、車行路徑、出入口等,發現3項缺失未符合逸散管辦規定:(一)車行路經舖面有色差髒污,記缺失4點。(二)堆置區未安裝專用水表且堆置區未灑水防制(查核時灑水管線故障),記缺失4點。(三)洗車平台未安裝專用水表且平台無跳動路面,記缺失4點,共記缺失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