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2/10/13
- 違規日期
- 2022/09/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9日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督察,發現達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後壁廠位於臺南市後壁區下茄苳段2517、2533、2534、2538地號廠房及廠房西側同地段2526、2527地號土地上設有2處貯存場,堆置從國外所進口的產業用料:廢塑膠(R-0201),惟達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後壁廠堆置廢塑膠於前揭2處貯存場,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經本局於111年6月15日環事廢裁字第111061826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 111年8月31日改善完成,惟經本局於111年9月2日至至前揭2處貯存場複查,其違規樣態仍未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六路里平等七街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菁豊里崩埤一之六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