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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違規日期
- 2017/07/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346-00號),本局於106年7月4日至臺中港區西碼頭執行稽查作業,查核發現貴公司於西碼頭W6執行水泥熟料裝卸作業時(執行船舶編號:A64094、船名:新平136),無採行有效收集或抑制粒狀污染物之設施進行防制,造成現場物料粒狀性污染物大量逸散於大氣中,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0月23日提出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九段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西碼頭W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