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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42
- 處分日期
- 2020/09/28
- 違規日期
- 2020/08/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9年4月21日10時1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位稽查,經查現場從事灰鐵鑄造相關作業,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行業別:鋼鐵鑄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規定,本局業以裁處書處分並命停工及限期於文到30日內提出設置許可證申請在案,續經本局於109年8月6日10時1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仍未依法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逕行從事灰鐵鑄造相關作業程序,涉第三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五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59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