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禾安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禾安畜牧場

文號
30-111-05004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5/30
違規日期
2021/07/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畜牧業),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未經處理之畜牧廢水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於文到15日內出清所飼養之牛隻,臺端如因實際困難無法於15日內出清,應於15日內提報出清計畫(出清計畫應記載其每月底應出清之數量),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定後按計畫執行,倘未於15日內提報畜養乳牛出清計畫及未出清者,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規定移請司法機關偵辦,並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停養命令。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五二八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52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