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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90081
- 處分日期
- 2021/09/27
- 違規日期
- 2021/05/0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4日下午1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7915)稽查,經查貴公司平鎮廠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原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邱○○於110年3月24日離職,應於110年4月8日前指定具有參加同一級別以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訓練資格者代理,並報請本府備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備查,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興隆路三二六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