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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1/12
- 違規日期
- 2018/07/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會同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至新店區玫瑰路旁複查該處主辦「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雖鋪設鋼板,惟現場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