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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5-070010
- 處分日期
- 2016/07/14
- 違規日期
- 2016/06/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查貴公司厚生廠位於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989巷3-1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32-00號),案經本局於105年6月6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厚生廠處理設施管線未標示流向及名稱。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富路二○巷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989巷3-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