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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頂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12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17
違規日期
2024/09/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出口報單貨物名稱為PLASTIC SCRAP(PE),經現場開櫃(櫃號TSSU5026548)查驗,櫃門處前堆放外觀型態為長條型之廢塑膠共兩排,惟海關人員入櫃查驗後表示,其發現於廢塑膠之後方櫃內可見範圍,皆為袋裝、成捆之廢電線電纜,經觸摸含有油脂。因廢電線電纜無法移出,爰由海關人員剪出數條供查驗,現場會同海關、貨主代表查看確含有油脂之廢電線電纜,經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判定該批為廢光纖電纜(D-2603),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將該批廢光纖電纜輸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京吉二路四一號一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京吉二路41號14樓
統一編號
8500681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