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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2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違規日期
- 2020/0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月7日15時4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後方溝渠查察,於現場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污水。2.經查該場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將廢污水排出,本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本局依法告發。3.於現場業者代表已立即阻絕廢水流出,且稽查當時配合態度良好,本局已現場告知業者代表應儘速提送水污染相關防治許可至本局變更。4.本局已當面告知業者代○○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上述內容已與業者代表吳○○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蘇秦段三五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大北里大北門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