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內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內廠

文號
40-107-01001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1/18
違規日期
2017/09/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06年9月26日清運漿紙污泥(R-0904)20.64公噸至永懋造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惟前述廢棄物未完成再利用作業且貴公司未於廢棄物清運後35日內,主動連線查詢再利用情形後向雲林縣政府報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統一編號
043800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