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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

文號
23-106-120001
裁罰機關
臺東縣
處分日期
2017/12/21
違規日期
2017/11/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二七六號
違規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馬亨亨排水台11線下游改善工程
統一編號
9350660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