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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47
- 處分日期
- 2018/12/18
- 違規日期
- 2018/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代碼:R-1702)107年1月申報產出量為0.162噸、107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0.198噸,已逾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最大月產生量(0.144噸)之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藍田里藍田路二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藍田路2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