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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醫院

文號
30-107-030008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3/22
違規日期
2018/02/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院於107年2月7日提送106年下半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並確認上傳,惟已逾每年1月底前申報下半年度(7-12月)資料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94條第1項,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三一八巷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318巷6號
統一編號
7802587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