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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全興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5-04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4/08
違規日期
2015/07/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罰鍰金額
NT$8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暨修正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西全路一六七巷一一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西全路167巷11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