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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9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9/06
- 違規日期
- 2019/05/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3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貴廠廠方人員於廠內雨水溝勘查,現場有乳白色不明廢水持續流動情形,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6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經查係因貴廠現場操作人員因操作不慎,未將廢水設施(T01-04)濾液收集槽之廢水依規定排入廢水設施(T01-05)調節槽,導致廢水設施(T01-04)濾液廢水直接溢滿後流至廠區地面,經廠內雨水溝續流至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雨水道(RD01、RD02、RD03),最終排放至地面水體(樹林溪),惟貴廠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主管機關同意排放於該排水區域內之專用雨水下水道,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3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四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4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