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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6-050030
- 處分日期
- 2017/05/02
- 違規日期
- 2017/03/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龍港路***巷附近土地進行新建住宅營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查獲工地現場露天堆置營建廢棄物(水泥袋、塑膠筒及塑膠袋等)且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逸散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重慶路九九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港路501巷土地(地點:龍井區田水段0994-0033至0994-004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