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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牧場

文號
30-112-11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11/30
違規日期
2023/10/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2年10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電表讀數僅記錄至112年7月,112年8月起皆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將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告發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玉豐段○○四九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玉豐段○○四九之○○○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