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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14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違規日期
- 2022/07/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田尾鄉仁里村後庄巷230之6號1樓從事韭菜生產相關作業,查廠內韭菜渣未妥善貯存,流入廠旁側溝再排至廠區前方排水溝,案經本局111年7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改善內容為:依法清除廠區外廢棄物並予以妥善貯存,不得再任意排放至廠區外,並於限期屆滿日前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改善前、中、後相片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1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尾鄉後庄巷一二○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尾鄉後庄巷120-6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