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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5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7/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5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6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06-050012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