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8/03
- 違規日期
- 2017/03/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未依規定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2.車號6473-RV之車輛,未登記於清除許可證上3.未報經核發機關同意逕行將收受之廢棄物轉交清除而未自行清除4.105年2月至106年3月間,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資料5.貯存廢棄物未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等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36條、第42條、第4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石里竹光路一四一巷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海埔路210巷10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