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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6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違規日期
- 2017/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前經大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退運一批廢棄物,經本局於106年9月13日至貴公司針對上開廢棄物進行採樣檢測 (委由佳美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上開廢棄物之六價鉻濃度為4.66mg/L,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管制標準2.5mg/L,應依C-0105;六價鉻化合物進行清運,因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無申報產出此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