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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文號
41-099-07004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7/26
違規日期
2010/07/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部份請於99年8月24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應儘速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於期限屆滿前向本局提出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四五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參山國家風景區香山步道至名間鄉名松路粗坑巷前方約500~600公尺處山坡地
統一編號
612045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