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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違規日期
- 2020/05/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食品油炸作業,領有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字第F1921-00號),查現場新增油炸鍋4台、靜電集塵器1台、洗滌塔1台及固、液體混合設施1台,並經量測新增油炸鍋油溫59℃,視為作業中,惟未依核發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二○號一、二、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