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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岡鐵業社

文號
41-106-12024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2/25
違規日期
2017/08/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接獲反映本市清水區臨海路附近遭棄置廢棄物,經調閱車籍資料並於同年8月30日11時10分請宏岡鐵業社員工至本局協助調查事實,經員工自認所屬車輛於106年8月22日15時許至上開地點棄置廢木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物清理法規定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南豐路一三二巷六二弄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臨海路附近土地
統一編號
302161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