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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美汽車商行

文號
41-108-060081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9/06/07
違規日期
2019/0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屬車輛(車號G3-8970)自小貨車,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將大型廣告物放置在人行道上致影響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爰依同法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六五巷一○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與力行路口
統一編號
9898667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