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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違規日期
- 2020/09/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3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3.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德音里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與沙崙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