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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06
- 違規日期
- 2024/05/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葉瀚嶸已於111年10月14日離職、陳建平已於112年11月6日離職,惟貴事業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且遲於113年3月27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仁和路二段三四九號(含三四九號二樓、四樓、五樓及五樓之一、六樓、六樓之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仁和路二段三四九號(含三四九號二樓、四樓、五樓及五樓之一、六樓、六樓之一、七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