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8-06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違規日期
- 2019/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主辦「板二計畫-光復加壓站4,000立方公尺配水池及機電」(管制編號:F107F1Z209-1),依「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工地周界:工區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明顯髒污,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合計18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板二計畫-光復加壓站4,000立方公尺配水池及機電(管制編號:F107F1Z209-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