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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32
- 處分日期
- 2024/03/22
- 違規日期
- 2024/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環境部107年8月17日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下稱GPS)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廢木材(代碼:R-0701)屬公告事項五、(四)應裝置GPS系統之廢棄物,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發現貴事業海X廠於113年1月16日、1月17日指派清運車輛(車牌號碼:KXT-2X52)至艾XX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斗X一廠及斗X二廠清運廢木材(代碼:R-0701)(聯單編號分別為P4606XX711300011、P46A0XX311300018、P46AXX9311300019),惟該清運車輛(車牌號碼:KXT-2X52)未依規定裝置GPS系統即逕行清運廢木材(代碼:R-0701)至貴事業海X廠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海寮里海寮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海寮里二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