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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違規日期
- 2024/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崁峰派出所通報案件。2.本局人員於113年05月27日00時09分至現場,(名間鄉新厝段30地號)上有一部營業大貨車,車上載有營建產出物(泥土、石頭)據司機及工地主任表示,該土石是承包台電139線道上工程所產出,該土地向皇穹陵商借暫置,本局請司機提供土方來源證明文件,司機表示未攜帶。本案已違反廢清法第九條第一項,本局將依法告發。3.另車上所載之土石暫置於車上,並請工地主任提供台電工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六九之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厝段3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