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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違規日期
- 2019/12/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109年2月4日函附資料,貴公司於108年12月23日委由幸聖報關有限公司向該關小港分關報運進口波蘭產製PLASTIC SCRAP PVB計1批(報單第BC/08/430/H1096號),案經行政院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回覆該關(108)高港疑字第089號通關疑義暨權責機關答覆聯絡單略以,旨案熱塑型廢塑膠輸入者倘經該關小港分關確認不具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資格,則不符公告輸入要件,該批貨物應依規定退運出口。是以,案經該關審核結果,貴公司不具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資格,已責令將貨物退運出口在案(出口報單第BC/09/430/F0036號),逕自輸入旨案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二)3.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坪頂里高坪五十路六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