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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24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違規日期
- 2025/03/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接獲反映本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附近常有空氣污染情事,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18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人員因施工以火焰切割方式裁切廢鐵導致明顯逸散粒狀物及異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古松西巷三八一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135巷5弄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