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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文號
23-100-05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1/05/18
違規日期
2011/04/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31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臺西鄉馬公厝排水系統治理工程(第一期)-溪頂地區低地淹水改善工程(D標)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