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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5/22
- 違規日期
- 2018/04/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100萬元以上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管制編號:F13A5861),經查於製程中使用三氧化鉻做為原料,現場發現貯放已使用完畢之三氧化鉻廢鐵桶(廢棄物代碼:B-0299,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三七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37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