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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隆有限公司

文號
21-108-0301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3/22
違規日期
2019/03/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TP7-67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執行機車路邊稽查檢驗,以儀器檢驗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結果一氧化碳CO濃度達9.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93年1月1日以後出廠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於108年4月29日前完成改善。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干城路三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75之1號前
統一編號
703978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