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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1/03
- 違規日期
- 2017/1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7日派員至新店區玫瑰路旁稽(複)查,「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規定,記缺失4點。(2) 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至出入口未採行防制措施,嚴重髒污泥濘,記缺失10點。(3) 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4) 工地出入口: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明顯車痕,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