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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5002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23
違規日期
2025/02/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清除車輛703-T7於114年2月6日行駛國1-臺南市安定交流道南下出口(2),該車輛為本局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有聯單缺條碼」,週確認作業說明「人為漏刷條碼」,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0號
統一編號
222516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