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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崴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05-10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0/12
違規日期
2016/08/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情節部分,經查貴公司已於105年9月7日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並經彰化縣政府核發新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10-C04號),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過溝村過溝三巷四七之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過溝村過溝三巷47之4號
統一編號
545240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