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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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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20
- 處分日期
- 2023/09/18
- 違規日期
- 2023/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17日11時30分查獲臺中市南屯區麗水巷7之1號汽車維修廠未能出具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之書面契約及廢棄物清除、處理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與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第1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三○四巷二八弄一六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麗水巷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